盐城市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中共盐城市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盐城市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4-16 08:14 来源:盐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30日至10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盐城市进行了巡视,2019年1月5日,省委巡视组向盐城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省委第六巡视组聚焦政治巡视,对我市进行了“全面体检”,反馈的意见客观中肯、切中要害,符合盐城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市委完全认同、诚恳接受,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正确整改方向。1月7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关于巡视整改工作具体要求,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1月26日,市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常委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逐项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了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努力方向。3月16日,市委专题召开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根据省委巡视作出的“诊断”、开出的“药方”,迅速行动、坚决整改、彻底整改,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效诠释对党忠诚。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成立由市委书记戴源同志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曹路宝同志、市委副书记陈红红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戴源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会办整改落实工作,带队走访调研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真正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市委常委会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抓好相关问题整改。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市委成立7个整改工作专项小组,分块分系统推进整改,明确6名市委常委任专项小组组长,具体牵头负责整改任务落实,做到靠前指挥、一线督办,推动整改工作不断深化。

三是全面梳理排查,细化明确整改任务。组织专门力量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认真逐条梳理,研究制定《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盐城市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确定了六个方面40项任务143条整改措施。为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市委专门设立巡视整改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以清单形式分别交办整改工作专项小组及责任单位整改落实,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各县(市、区)党委和市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对照市委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任务清单,逐条逐项查摆,深刻剖析根源,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更为详细的整改方案,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形成合力攻坚的整改工作格局。

四是强化督导调度,不断提升整改质效。市委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照问题清单,以“钉钉子”精神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市委书记戴源同志多次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走访调研等方式督查督办,推动整改。市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相关制度,明确各牵头单位每周上报整改情况;专项小组每月召开联络协调会议,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市整改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坚持每天一调度、每周一汇总,解决一项、销号一项、巩固一项;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督查情况汇报,推动整改任务落细落实。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落实巡视整改敷衍塞责、应付交差、企图蒙混过关,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公开通报曝光,真正以彻底整改的坚决行动和实际成效,向省委、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市委先后召开5次常委会、5次中心组学习会、1次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视整改面上工作和具体问题进行研究推进。目前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整改措施全面展开,3月底前应完成的3条整改措施全部完成,6月底前须完成的整改措施完成4 条,年底前须完成的整改措施完成1条,其他整改措施正在有序推进;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市政府办)新出台相关制度文件15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十九大精神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紧抓实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市委中心组学习交流会,市领导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交流学习心得,目前已经有19位市领导交流了心得体会。市委中心组被表彰为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点。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截至3月28日,全市党员学员总数474082人。编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应知应会》学习手册,目前初稿已经形成。举办全市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1303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乡镇党政正职等参加了学习。持续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巡查、巡讲、巡考”工作,出台《全市县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四巡”制度》,印发《2019年度全市县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巡听计划》,分季度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开展学习巡听,推动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市住建局2019年已组织中心组学习5次,局系统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4个科目、业务培训9个科目、其他教育培训2个科目。亭湖区委中心组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交流活动,目前已组织4期,11位中心组成员发言交流;编发区委中心组学习材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应知应会》口袋书和2018-2019年度基层党员干部冬训专题学习材料2.7万册;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截至3月28日,全区党员学员总数已达26241人。

二是系统谋划“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盐城市2019年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要点》正修改完善;《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盐城行动计划》讨论稿,近期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完成了首届“一带一路”商协会圆桌会议(盐城)峰会前期准备工作。加快编制韩风国际文化名城建设规划,编制完成《中韩(盐城)产业园2019年工作意见》。加快接轨大上海,委托上海发展改革研究院研究编制《盐城市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规划》,在沪举办“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高层专家战略研讨会。编制《全市接轨上海“一区三基地”建设行动方案》《全市“对接服务上海招商年”活动计划》,3月17日-22日在沪集中开展“对接服务上海招商周”活动,举办盐城(上海)产业园区合作共建投资推介会、盐城(上海)跨国公司合作交流会暨中韩(盐城)产业园投资说明会等,集中签约96个项目,协议投资额168亿元、4.9亿美元。加快打造高效的铁公水空联运枢纽,积极推进盐通高铁建设,盐泰锡常宜铁路和大丰港、滨海港等铁路支线加快前期工作,大力发展航空物流和临空经济,完成了盐城市燕舞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和物流园区前期调研工作。围绕“中韩区域性航空物流集散枢纽”,推进盐城机场国际快件监管中心资质申报,加快全货机运力引进,优化航线网络布局,开通盐城-香港航线。大丰港与上海港签约成立“盐城上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共同经营大丰港的集装箱业务。盐城港至上海港每周三班的集装箱班轮航线运行正常,今年1-2月份,“沪丰航线”进出口集装箱同比增长82%。实施汽车、新能源、电子信息主导产业三年行动计划。推动DYK加强新车型投放及海外市场拓展、新能源产业7个装机容量190万千瓦海上风电、天合国能2GW组件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制定2019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要点,编排“211”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加强对创新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编制《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园区“等级创建”活动,落实重点园区主导产业定位的方案,研究制定全市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重点园区编制主导产业招商路线图、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全年计划培育新增百亿级产业集群5个,汽车、新材料2个千亿级产业园区分别实现开票销售600亿元、800亿元。深入开展“争星创优”活动,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力度。

三是进一步做好城市发展整体规划。按照长三角北翼开放门户城市及国际生态湿地旅游名城的目标定位修订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进程,实施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盐城方案,将建设城区中小学、帮扶困难群体、基层殡葬服务点建设、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升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同时编制为民办实事项目数据库,明确时间和形象进度,建立市直部门“服务事项清单”和责任单位“推进任务清单”。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编排年度城市建设工程,优化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连接各主城区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加快快速路网三期等工程建设。斗龙港生态组团、南海未来城、先锋岛生态组团、大洋湾组团、范公堤组团等建设项目有序推进。推进盐丰一体化建设,强化盐丰规划对接,高起点规划建设高铁大丰站片区。围绕盐城南站定位,启动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及站城大道建设,确保2020年与盐通铁路大丰站同步建成使用。调整优化公交线路,加密班次,2018年,新增公交线路8条,优化调整线路14条,加密线路7条,新增公交车172辆。建立大市区与大丰区优质学校校际联盟,大丰高级中学等4所学校分别进入全市四星高中等教学联合体,大丰新丰中学等2所学校进入全市新四星高中协作片。举办盐城市名优教师送教活动,组织全市学科名师分别在大丰高级中学和大丰实验初中举行课堂教学展示活动。完善医保统筹机制,将大丰区纳入市区统筹范围,实施基本政策、待遇标准、经办规程、定点管理、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将市、区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统一为“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参保职工、参保居民市区范围内就医购药“一卡通”。加快建设中韩(盐城)产业园。全面落实《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建设任务,形成《关于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加快推进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的实施方案》,编制《关于加快建设临港产业高地的实施意见》,推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大丰港联动发展。

(二)关于“化工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实施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关停化工企业58户,截止2018年底,全市化工生产企业降至268户。开展沿海化工园区整治,对园区和企业排查出的问题,逐项逐企编制整治方案,坚决关停安全、环保整治不达标企业。深刻汲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惨痛教训,按程序取消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化工产业定位,关停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引导区内化工生产企业有序退出。按照科学发展、高质量发展要求,遵循化工产业发展规律,全面提升化工园区、化工企业整治标准,高标准建设园区基础设施,按上下游产业链规划布局化工生产企业,调整优化园区化工产业定位。坚决杜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执纪执法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园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监管部门履职能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强化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用强有力的约束和科学有效机制,推动全市化工产业绿色安全发展。

二是加大部分重点环境问题的整改力度。联鑫公司违规建设的1台转炉主体设备已拆除,1台高炉的产能置换方案省工信厅已公示结束。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修复进度进一步加快。

(三)关于“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点整治工业污染。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完成了4个批次44个行业共计962家企业的达标排放评估工作。完成省下达我市年度减排目标任务,2018年共实施主要水污染物减排项目79个,其中重点减排项目35个,非重点减排项目44个。深入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审核并整改工业源问题表单18072张、非工业源问题表单5732张等。同步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丰区抓紧实施城北污水厂迁建工程,目前已进入通水试运行阶段,推进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能6万吨/日工程,抓紧完成土建施工。

二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快速推进禁养区规模化养殖搬迁工程,各县(市、区)已划定公布了禁养区,正在推进关闭搬迁工作,确保6月底前关闭到位,禁养区内不再办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土地供应手续以及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盐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通过专家评审,正在报批。扎实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源头控制工作,全市化肥施用总量较2015年削减4%以上,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以上。

三是建立河(湖)长、断面长、河(湖)警长责任机制。由市、县党政领导担任19条省骨干河道、34个省考断面的河长、断面长,由县级地方党政领导担任36个市考断面的县级断面长。每月对25个省市补偿断面水质进行监测,通报水质和补偿资金情况,实行达标奖励、超标补偿。实施“三乱”专项整治,排查新洋港、斗龙港等河道“三乱”问题1051个,整治完成956个,完成率90.96%。排查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问题648个,联合拆除苏北灌溉总渠上违法设置的2个鱼罾。依法拆除违法搭建在堤坎上的建筑物、构筑物1000平方米,网箱400平方米,6400平方米的拦河大罾1个,钢制罾基座4个。清理整治鱼罾302樘、鱼簖1398道、网箱22176只,分别完成整治任务的83.66%、92.4%和81.81%。

四是加快实施全市黑臭水体整治。市区第Ⅲ防洪区水环境治理项目已于3月1日开工建设,启动项目实施范围内房屋征收搬迁工作,完成幸福板涵出水口封堵及引水导流施工,串场河大庆桥国考断面水质检测2月份达到四类水标准。

(四)关于“对政府性债务潜在风险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研究落实隐性债务化解措施,明确预算安排、资产处置、平台转型、存量项目合规转化等路径,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稳步有序推进债务化解工作,实现债务规模逐年减少。各地将财政化债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强化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到位。

二是加强立项审核审批和资金源头管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从严从紧控制新上政府投资项目。稳步开好合规举债前门,积极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规范支持棚户区改造、农村住房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城市建设等重大民生补短板项目。落实债务管控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强化债务风险全过程监测,构建“借、用、还”相统一的闭环运行体系。

(五)关于“金融监管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推动责任落实。市监管联席会议先后4次召开会议,下发了6期农民资金互助社转籍情况通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指示;市分管领导对进展较慢的县(市、区)进行了逐个过堂,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周督查推进。2018年12月以来,新增完成转籍和风险处置任务的社20家。

二是制定风险防范预案。各地始终将风险防控放在突出位置,全面制定了“一社一策”风险防范处置预案。相关地区还制定了区域性风险防控预案。同时,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密切关注社会舆情,确保风险可控、社会大局稳定。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对已经转籍登记的社,加强监管不放松。全面开展了办社人员业务培训,加快接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信息监管系统进度。目前,我市已转籍64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其中一家清盘关闭),全部接入省监管系统。

(六)关于“民间借贷问题凸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明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落实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出台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三年攻坚战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非法集资预警防范机制,出台监测预警实施细则和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做到风险早识别、早发现、早处置。建立健全常态化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机制,积极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普及金融法律知识,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和防骗能力。今年2月份,利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宣传手册等方式,实施精准宣传,提高群众风险防范能力。2018年全市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涉案人数分别同比下降14%、30%、10%。金融生态环境创建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我市9个县(区)被评为金融生态达标县,其中4家为优秀县。

二是继续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投融资服务企业注册登记会商机制。严格落实银保监会等四部委《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积极协调公检法等职能部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刊登《关于严禁“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告知书》,提醒各有关机构应依法合规经营。

(七)关于“社会稳定风险管控化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信访问题的排查梳理和分类处理。认真贯彻“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对各类信访问题坚持综合施策,进一步压降信访存量。

二是源头遏制矛盾增量。建立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促进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去年以来,稳评备案各类项目800余件,有效防范化解了一批矛盾风险。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促进执法司法办案水平提升,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总量不断下降。认真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访调、公调、诉调、检调等对接机制,努力将矛盾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健全安保维稳工作体系,圆满完成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我市安保维稳任务。

三是严格落实属地和部门责任。市委、市政府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情况汇报,接待信访群众,会办解决重大问题。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对问题较多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重点解剖,约谈相关责任领导,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倒查问责,有力推动了信访责任和工作措施的落实。

(八)关于“脱贫攻坚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脱贫攻坚推进力度。全市去年实现14.5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脱贫,累计脱贫率达到81.1%;37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和258个市定经济薄弱村实现达标,省定经济薄弱村累计达标率达到94.29%。3月1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关于脱贫攻坚的最新要求,出台《关于精准做好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兜底保障脱贫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产业就业扶贫和兜底保障等关键措施,确保剩余的7.6万低收入人口和6个省定经济薄弱村今年底全部脱贫达标,市定经济薄弱村再实现达标200个。

二是提高扶贫脱贫工作质量。去年底,14个镇和368个村建成扶贫对象精准进退示范镇村,在精准进入上做到了民主公议、集中公示、群众公认,在精准退出上做到了登门算好农户收入账、农户签字同意脱贫销账。为保证应退尽退,拟于5月份对低收入农户的家庭经济信息再开展一次比对,目前正在进行授权委托书签订等准备工作。

三是推进产业就业“两业”融合。去年,全市共实施到村到户产业帮扶项目3.43万个,培训贫困劳动力1.84万人次,安排公益性岗位1911个。“5+2”特色产业扶贫工作推进有力,滨海产业富民项目全面启动,部分项目初见成效。今年继续在招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产销对接、做好就业服务等方面加大力度,通过产业带动就业。扎实开展扶贫扶志工作研究,深入挖掘自力更生实现脱贫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以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对10名自力更生脱贫先进典型进行表扬。

四是强化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结合“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组织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推动各县(市、区)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加紧实施扶贫项目,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按照省纪委要求,优化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功能,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透明度。

(九)关于“城乡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从2018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8%和3.6%。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市城市低保人均补差达到360元/月;农村低保人均补差达到396元/月。

二是着力提高就业水平和就业待遇。今年以来,组织举办各类招聘活动167场,提供岗位17.28万个。组织开展各类返乡创业活动302场次,初步达成就业意向5.53万人,吸引大学生、在外有成人士、农民工等群体返乡下乡创业4128人。大力招引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建成各类现代农业园区183个,新招引规模以上项目203个,投资额达31.48亿元。落实省政府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政策,督促指导企业按文件精神抓好落实。提高大病保险补偿比例,大病保险再补偿保底报销比例提高到60%、最高报销比例达到80%;困难人员较一般人员补偿比例高出10个百分点,降低困难人员补偿门槛。及时落实抗癌药纳入医保支付,减轻大重病患者负担。扩大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并提高待遇水平,病种数从原来的18种增加到20种,年度补偿标准提高到3000元,总体提高一倍以上。

三是增强对城乡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领域的金融支持。大力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回归担保主业,提高民营、小微企业、“三农”担保业务占比,扩大在保贷款余额和在保项目数量。引导商业银行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完善业务流程。着力发挥综合评价制度的引导作用和货币政策工具的导向作用,引导银行机构积极探索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不断扩大抵押贷款投放规模和惠农受益面。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全面推进托底救助民生综合保险。

(十)关于“乡村振兴推进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农民改善住房条件工作。去年9月以来,全市已开工新建或扩建相对集中居住点213个,“十镇百村”示范建设稳步推进,改善农民群众住房34803户。今年计划完成4588户“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十镇百村”示范任务。建湖县今年计划完成10300户的农房改善任务,完成改善高速高铁、旅游廊道等沿线农房8000户以上,目前已改善到位1322户,完成丈量评估7366户。在建的11个集中居住点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设施配套同时规划建设到位,预计4月份竣工交付。

二是推动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我市创建的9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东台市三仓镇兰址村、联南村、官苴村3个村已完成建设项目79项,投入资金3155万元,基本完成建设任务。东台市新街镇方东村已开工17项、完成8项,五烈镇甘港村已开工19项、完成10项,目前已投入资金2089万元,正在组织项目推进。盐都区大冈镇佳富村朱杨庄、大丰区大中镇恒北村、建湖县恒济镇建河村、射阳县特庸镇王村村4个试点村庄正在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编制建设规划。创建的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已开工建设农房改善和环境整治15个,正在进行前期规划设计工作5个。今年启动建设的260个美丽宜居村庄,目前各地正按照“三星级康居村庄”建设标准启动村庄环境整治、农房改善等工作。推进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今年已开工建设35个、竣工4个。

三是推进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编印《关于创建“四好农村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今年全市所有县(市、区)将建成省级“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县。目前,完成投资5.8亿元,达到今年总计划投资15.7亿元的36.9%。相关县已完成80%桥梁设计任务、3座桥梁施工任务、30%的农村公路大中修设计任务以及50公里安防工程施工任务,累计完成投资650万元。

(十一)关于“棚户区改造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统筹组织实施老旧小区整治工程。制定印发《盐城市区老旧小区整治基础性标准及宜居示范标准》,市政府专题会办市区老旧小区整治工程推进工作,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完成11个规模老旧小区整治方案设计,分解下达了市区零散家属区独栋楼环境整治和托底管理以及部分功能缺失的零散家属区独栋楼改造的目标任务。

二是加快推进市区“三治三化”专项行动棚户区改造。制定了市区2019年度“三治三化”棚改年度目标任务,确立了66个实施项目,目前市区完成改造住宅3248户,完成安置房开工建设598套,基本建成513套。

三是推行结算凭证安置办法。出台《市区推广住宅房屋征收搬迁使用结算凭证安置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将结算凭证使用情况纳入考核内容,新实施项目结算凭证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按月通报结算凭证使用情况,引导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或者结算凭证安置办法。

四是规范房屋征收搬迁工作。加快安置房建设地块的征收搬迁工作,长坝安置房地块、城西北安置房地块房屋搬迁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万泰时代城北侧安置房地块搬迁工作正在实施。严格落实《关于规范市区房屋征收搬迁工作的通知》《盐城市区房屋协议搬迁工作流程(暂行)》《关于进一步依法做好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征收评估委员会组织对征收搬迁项目评估价格进行论证,统一市区补偿政策标准。

五是加大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开展房屋征收法制宣传暨“旧城改造看变化”图片展活动,通过新旧图片对比的方式,让市民百姓全方位、多角度地感受城市建设的成就,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建议并向市民分发宣传资料,积极化解征收拆迁矛盾纠纷。

(十二)关于“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健全土地共同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在整改期间先后出台了《盐城市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范》《关于建立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了土地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完善《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计划》,组织编制《缓冲区生态修复规划》,目前初稿已通过专家评审。

(十三)关于“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实施闲置土地清理。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集中清理“僵尸”企业、闲置土地和低效厂房工作的总体方案》,全面部署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开展摸排工作,逐宗实地对照检查,按照“一地一册”要求,分类建立健全数据台账,确保闲置土地全面调查见底。截至3月底,全市共处置闲置土地14宗,面积102.4公顷。

二是全面开展供而未用土地的清理处置工作。制定《全市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对未到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项目发放提醒函,对已到合同约定开工时间未动工开发的产业项目督促项目单位依约实施开工建设,对项目无法实施建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三是建立新上工业项目联审责任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出让与储备工作的意见》,市政府成立市区土地出让与储备工作领导小组,规定在项目准入过程中,凡盐城大市区范围内需使用包括工业在内的各类用地项目,均需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各县(区)积极实施新上项目联审制度,充分落实共同责任机制。严控工业项目用地条件,出台《关于深化全市工业园区“等级创建”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经济技术园区新上工业项目的准入条件,大力提高节约用地水平。积极开展高标准厂房建设,2018年以来,全市供应高标准厂房用地达600多亩,建成高标准厂房60多万平方米。盐都区、射阳县开展了“2018年度全省高标准厂房建设与使用先进地区”的申报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调整降低厂房实际租赁价格,扩大宣传,加大服务力度,营造良好的闲置厂房盘活利用环境,已先后招引煜升科技等一批企业入驻韩资工业园、综保区和软件园内的闲置厂房,盘活利用闲置厂房面积达6.4万平方米。闲置公寓已累计出租2115套,出租率55%。

(十四)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2018年底,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通知》,建立健全会前准备情况呈报、民主生活会质量控制两项制度,认真做好集中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材料等会前准备工作,着力提升会议质量。市委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在市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常委同志自我批评见筋见骨、触及思想灵魂,相互批评开门见山、一针见血,共同经历了一次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起到了提高党性修养、增强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增进班子团结的效果。市委组织部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成立11个指导组,对各县(市、区)委及市直各党委(党组)年度民主生活会实行全程督导全覆盖。

二是督促相关单位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督促有关单位充分发挥服务保障和综合协调功能,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的具体内容和程序环节。督促有关单位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出台《关于高质量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意见》,建立健全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定制度意见、精准化实施监督指导等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的保障机制。

(十五)关于“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三会一课’等活动不主动、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方式。进一步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市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均挂钩一个村作为基层党建联系点,带头到村参加组织生活、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引领推动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定期主动到联系点、个人所在支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市委组织部依托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活动情况列为检查的内容,组建11个暗访督导组,常态化开展随机督查指导,定期反馈检查情况,督促推动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正常参加支部活动。

二是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坚持举一反三、注重长效,督促有关单位研究制定出台《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十六)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结合2018年度考核和联系指导民主生活会,责令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运用谈心谈话、巡察督导等方式,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对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力、群众意见较大的从严问责处理。

二是科学规划设计文化设施项目。进一步明确美术馆项目定位,优化设计方案,完成了施工图预算编制和设计图纸技术性审查等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确保4月下旬确定施工单位开工建设,争取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对各类文化设施的选址进行科学规划论证,统筹好串场河文化集聚区空间布局,充分吸收原设计的成果,进一步优化提升。

(十七)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履行主体责任。2018年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2019年1月31日,市委常委会第76次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关于意识形态巡视整改方案;2月14日,市委常委会第77次会议专题研究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对意识形态工作作出明确部署和要求。市委七届六次、七届七次全会均专门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报告范围。从2018年起,市委上下半年各一次,以文件形式专题向省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2018年4月和9月,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两次深入意识形态前沿阵地调研,带头管阵地、把导向。

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建设。2018年将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纳入各级党校主体班教学、中心组学习和党员活动日专题学习。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党校开讲意识形态专题课程70多课时,组织开展巡讲30多场次。我市推进意识形态责任制做法在全省作经验交流。2019年以来,市委党校教员赴全市有关镇(街道)、城乡社区、基层党组织开展理论宣讲26场次。教育系统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有针对性的理论研究,探索加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的新途径。

三是推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专项巡察同步纳入市委巡察,截至目前,已经开展4轮,对52家单位进行专项巡察,形成整改报告通报被巡察单位,同时召开3次约谈会,进行情况通报和研判。

(十八)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大力弘扬“铁军”精神。启动新四军纪念馆展陈改造提升工程,完成工程立项、内部改造及配套工程方案设计、脚本撰写、图文版编制、相关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批及公告发布等工作,3月15日施工单位已组织进场施工。筹备大型文献纪录片《铁军魂》拍摄工作,创作大纲已报送国家广电总局审批。启动《新四军铁军精神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学术征文活动,面向全国征文。将铁军精神研究作为2019年市社科项目研究专项。市委党校、盐城工学院、盐城师范学院已经将铁军精神研究列入课题研究项目。

二是深度挖掘红色文化。对全市128个烈士命名镇村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提升,已完成修缮87个,正在修缮41个。盐阜大众报、盐城广播电视总台开设“传承党的血脉 烈士命名镇村行”专栏,已集中采访报道47个烈士镇村。启动“弘扬铁军精神  建设美好家园”宣讲比赛,宣讲烈士事迹,已经完成初赛,计划4月份举行决赛。

三是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组织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提升互联网企业和网民法律意识。持续开展“清朗盐城E鹿同行”网络空间治理活动,强化违规平台清理整治,依法加强属地自媒体平台监管,着力增强负面舆情的发现处置能力。

(十九)关于“对宗教管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各县(市、区)每个镇区、街道配备统战委员,大部分村(社区)配备宗教工作联络员。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场所活动,实现“四进”活动全覆盖。

二是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等载体,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法打击取缔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是加大对宗教工作的考核力度。将宗教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评价考核体系和县(市、区)综合绩效考核;各县(市、区)将宗教工作作为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述职考核评价体系,把宗教工作纳入村级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党的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教学体系,纳入党政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将宗教工作列入全市统战干部培训班必修课程,邀请宗教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为学员授课辅导。

(二十)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普遍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专项整治行动。召开专题部署会,组织全市各地各单位对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梳理。开展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检查,安排三个督导组,对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逐一过堂,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推动基层党组织按期按规定进行换届。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换届到期提醒督促机制,对尚未按期换届的强化督促整改,抓紧完成换届工作;对任期临近届满的基层党组织,指导基层党委提前谋划部署、按期组织换届。截至目前,全市未按期换届基层党组织三分之二以上已整改到位,其余正在抓紧整改。

二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辅导,扎实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分层分级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对标“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加强机关党组织书记日常管理,加大业务骨干和党务干部双向交流力度,组织好党务干部、纪检干部、群团干部、支部书记、发展对象专题培训,着力打造一支符合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深化市级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推行市级机关党组织活动报备制度,督促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市级机关党组织活动严肃、规范、有效开展。

三是督促相关单位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部分党建工作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力的机关党组织,以落实《市级机关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为抓手,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各项制度,相关党务工作者自觉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十一)关于“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严格落实市委《关于健全村党组织书记激励考核机制的实施办法》,督促各县(市、区)委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村书记考核激励具体细则,有效激发了村书记干事创业的热情。探索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县乡共管”制度,建立完善党组织书记档案。市县联动培训所有村书记,市级举办示范班,重点培训新任和“双弱”村书记,县级培训其他村书记。扎实推进退役士兵“村(社区)干部培养选聘千人计划”,两批选聘1594人担任村(社区)书记助理、主任助理。持续深化大学生“定制村干”培养工程,培养99名“定制村干”。从市县镇机关严格挑选769名干劲足、能力强、潜力大、作风好的年轻同志,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农村基层党组织力量得到明显增强。

二是扎实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18万+”扶持计划,推广运用农村支部“富民七法”“强村十八策”“强村十八招”,召开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推进会,进一步夯实组织体系建设薄弱环节。扎实整顿党组织软弱村和经济薄弱村,倒排确定软弱涣散村112个、“双弱村”47个,全部纳入基层党建“书记项目”,“一村一策”促进转化提升。对全市村“两委”班子进行梳理排查,已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村“两委”干部58人。实施农村支部“十百千”工程,扎实推进农村支部“标准+示范”建设,编印5类组织工作质量管理手册系列丛书,去年全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全部超20万元,增幅均达20%以上。

(二十二)关于“党费收缴不及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各地、各单位规范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召开党费工作专项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对相关单位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党费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实施党费工作专项检查,采取重点督查和随机抽查、定期巡查和年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5个督导组对11个县(市、区)和56个市直党组织进行全覆盖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形式,重点检查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补缴党费使用等6个方面情况。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下发整改通知,要求相关党组织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和时间节点,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党费工作督查抽查机制,将党费工作纳入各级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范围。组织开展党费工作专项审计,实现对全市党费工作审计全覆盖。积极探索实行党费电算化制度。督促基层党组织把党员交纳党费作为统一活动日的固定内容,推动党员增强身份意识,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

二是督促相关单位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督促存在问题的个别单位,认真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

(二十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缺少统筹谋划”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运用“五突出五强化”机制。召开全市组织部长会议,部署全面推行“五突出五强化”机制,把增强担当力贯穿干部选培用管全过程。围绕构建“五大体系”,重点梳理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的有关制度和流程,做好“废改立”文章。

二是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充分运用市直部门、县(市、区)和重点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综合研判成果,全面分析领导班子运行、功能结构、成员经历、个人专长、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年龄老化问题突出的领导班子提出优化调整建议。推荐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县委书记、县长,县(市、区)党政正职平均年龄下降2.3岁。系统梳理全市年轻干部整体情况,建立完善年轻干部人才库。严格执行年轻干部选配专项预审制度,明确要求新提拔干部达到一定数量时,原则上必须配备年轻干部。开展年轻干部“点名调训”,举办年轻干部专题培训班,直接点名调训52名优秀年轻科级干部,进行重点关注、定向培养。

三是实施领导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工程。结合机构改革,对每个班子专业化干部配备情况、每名干部专业化能力情况进行精准分析研判,列出专业化干部“分布图”,找准班子建设“薄弱点”,逐一提出优化配备建议。聚焦高质量发展对领导干部专业能力提出的迫切要求,实施领导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工程,计划举办经济金融、城市规划、新兴产业、生态环保和社会管理5个专题培训班,培训干部200名左右。

四是督促相关单位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市管干部长期未交流的问题进行梳理排查,根据岗位特殊性、干部专业特长和本人意愿,通过跨部门交流、调整分工等方式进行交流调整。

(二十四)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在干部调整中,市委常委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常委班子成员充分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时对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和有关政策进行“回头看”,认真做好调整完善工作,确保规定程序不走样、不变通。

二是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制定2019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计划,细化内容、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做好专项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收集汇总巡视巡察发现的选人用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了解整改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指导,推动问题真整改、真到位。

三是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制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计划审核口径》,严格执行用编使用核准制度。建立“三审”工作机制,严格审核公开招聘方案中岗位条件设置、回避要求等内容,严格审核报名人员情况,严格审核是否存在市管干部子女报考同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特殊情况,杜绝“因人设岗”“萝卜招聘”等问题发生。

四是督促相关单位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督促有关单位修订完善了本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议事规则。对进人事项办理工作再完善,要求进人单位一律提供使用空余编制核准单、党委(党组)集体研究进人方案会议记录等材料。对上一轮巡视以来所有涉及进人的报批材料进行“回头看”。

(二十五)关于“存在‘带病提拔’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双签字”制度。对上轮巡视以来“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督促县(市、区)做好“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倒查工作。

二是严格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拟提拔任用干部、拟评优对象进行“廉政体检”,今年以来累计回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意见136人次,其中4人因党风廉政方面存在问题被取消评优资格。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对巡察发现的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

(二十六)关于“‘三超两乱’、违规兼职专项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开展超配干部消化工作。梳理分析全市超配干部有关情况,按照“一人一策、精准消化”原则进行整改。

二是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加强机构编制督查,实行年度用编计划审批、在编人员情况定期报送机制,逐步建立健全相关单位实名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是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混编混岗情况排查。对排查出的市直混岗人员有关情况进行核实鉴定,将违规情况及时整改到位。对个别园区混编混岗人员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下一步将借鉴其他先进地区园区机构编制管理经验,研究提出既符合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又适应园区实际工作需要的整改举措。

四是开展公务员在事业单位兼职情况自查工作。部署开展公务员在事业单位兼职情况自查工作,凡发现违规发放工资津贴补贴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追缴。

五是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取酬问题“回头看”。对巡视反馈的有关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规范管理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工作。

(二十七)关于“公款吃喝、违规宴请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好日常监督。继续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突出节假日时段监督,重点围绕公款吃喝、违规宴请等方面进行督查。春节后,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购买烟酒的税控发票进行梳理,并逐一核查。今年以来,反映吃喝方面举报件明显下降。

二是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力度。今年以来,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0起152人。春节前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1次,5起8人。督促全市各单位共拟定新出台制度63项,修订完善制度75项,机关食堂内部接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二十八)关于“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加强对变相发放津补贴、违规办理手机套餐以及违规发放奖金等行为的监督检查,拟对前期自查未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突击抽查,切实防范相关问题发生。全市共清退津贴补贴113.53万元,年停发金额180万元,清退通讯套餐补贴1148.12万元。

二是组织专门力量对有关单位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检查。严格对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理,发现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目前已追回27名个人、共计68000元考试报名审核费,追回手机通讯补贴36782元。

(二十九)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坚持精简务实高效原则,加强计划管理,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整合的坚决整合,会议活动数量明显减少。注重建章立制,起草《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是严格控制和减少发文。进一步加强发文管理,统一运用办公自动化OA系统,做到发文程序严谨规范,发文过程全程跟踪、可追溯。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对未列入年度发文计划的项目,一般不予发文;确需发文的,从严把关并按照一事一报原则向市委、市政府报批;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三是开展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回头看”。各地各单位结合机构改革,逐步建立办公用房管理架构,并对照要求进行自查整改。

四是强化对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成立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市直143家行业协会实行拉网式排查,实行市县联动全面整治,随机抽取20家行业协会进行登门检查,对13家行业协会下发整改通知。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脱钩工作,目前市本级143家行业协会中,直接登记25家,已完成注销手续27家,撤销1家,已脱钩51家,市安全生产协会、市环保产业协会、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已完成协会注销工作。

(三十)关于“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尚未根除”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清风”系列行动,继续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违规占用公房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坚决遏制利用职权多占住房、公房私租、以房谋私等行为。对面上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等行为进行重点督查、严肃问责。

二是加强公车管理使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通过国家法定节假日定期检查、工作日和双休日随机抽查、群众举报核查等方式,促进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范化。督促各单位建立完善车辆运行管理台账和公示制度,规范公务加油卡和ETC卡的使用管理。对少数违规借用的车辆予以封存或退回,对违规租用的车辆予以停租或退还,对少数单位超标配备的公务用车予以封存,公车私用、私驾现象基本杜绝,公车套牌问题查纠到位。

三是加大问责追究和通报曝光力度。紧盯公车改革、公房清理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追究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的问题,年内梳理一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三十一)关于“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和考核评价。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任职考察不担当不作为反面测评制度,及时掌握不担当不作为干部及其具体表现,为市委科学选人用人提供准确决策依据。把“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好思想准备、方案准备和组织准备,确保开好局、起好步。

二是深挖环境污染问题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对上级交办问题阳奉阴违、对群众投诉敷衍塞责、为违法企业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严格的纪律保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在环保系统开展主题教育。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先后问责处理15名党员干部,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科级及以下干部8人,大丰区环保局原主要负责人在被问责后又因其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被市纪委市监委采取留置措施。

三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和以“主动服务企业、积极担当作为”为主题的党员干部作风提升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服务民营经济“大走访大服务”活动,对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重点工作、服务企业群众等开展明查暗访和专项督查调研。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制作专题片和书面通报的形式在全社会通报曝光。

(三十二)关于“主体责任未能落细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委常委会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委七届七次全会上,市委常委会专题向市委全会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抓党的建设工作情况;今年1月,专门向省委常委会作抓全面从严治党述职报告。去年12月,市委组织召开2018年度抓基层党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会,各板块党(工)委书记分别进行了现场或书面述职,市委书记代表市委对每位同志履职情况逐一点评。同时,市委常委会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每年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党委报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县(市、区)党委每年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会议,强化压力传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二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市委、县(市、区)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分别制订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计划年中年底分别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检查。严格执行《履责记实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强化《履责手册》填报情况的督查,常态化开展省履责记实平台督查。加大“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力度,年内梳理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加快推动机关纪委“应设尽设”。

三是压实压紧党建工作责任。市委书记率先垂范,年初主持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确定目标任务、每月主持召开常委会研究重大事项、年底主持召开述职评议会听取情况汇报,对党建重要部署亲自谋划、重大活动亲自推动、重点工作亲自过问。市委常委会带头向市委全会汇报抓党建工作情况,并专题听取县(市、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突出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建创新重点项目,组织开展党建述职考核评价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建述职考评机制,改进优化基层党建考评办法,加大基层党建考核权重,强化党建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细、取得实效。

(三十三)关于“监督执纪未能抓早抓小”问题的整改。

一是准确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2018年以来,对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和了结问题线索,已审核190人次,对36件处置或了结方式不当的案件提出修改建议。2018年全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544人次,比上年增长60%,其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分别占65.3%、27.9%。

二是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派驻监督,研究制定《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职能定位,完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对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2018年,市级派驻机构共提出监督意见276条,发出问责建议108份,开展谈心谈话2470人次,处置问题线索527件,立案91件。对巡视巡察移交的所有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实行专项督查,严格限期办结。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及时调整了派驻机构联系范围,确保市直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积极探索研究深化改革的方法路径,消除监察盲区。

(三十四)关于“不收敛不收手情况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重点查处“三类人”,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不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704件,今年1-3月份,全市已实施留置12人。拟对十八大前后、十九大前后立案案件选取角度进行专项分析,剖析背后的制度漏洞,形成专项分析材料,出台有关专责监督和监察建议的相关制度。

二是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分析研判,督促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紧盯“关键少数”,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发现问题严查快处、形成震慑。

三是严肃开展问责。2018年,全市扶贫领域共查处41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28起131人,追回扶贫资金1800万元。

(三十五)关于“‘一把手’腐败对所在单位政治生态破坏性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夯实“两个责任”。完善“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述职述廉汇报、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严格执行“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通报曝光并严格实施问责追究。落实党内谈话、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压实抓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二是看紧盯牢“关键少数”。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党政正职干部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党政正职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报告,对新任县(区)委书记以致信方式开展廉政提醒。督促各板块出台对乡镇正职监督的实施办法,滨海县已经出台。积极探索政治生态研判,研究出台《2018年度政治生态监测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治生态情况自评工作。

三是加强领导干部法纪知识学习。定期开展市管干部法纪知识抽查测试、举办新任处级干部廉洁从政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对法纪知识的掌握和理解。坚持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制度,今年已组织3次,对34名拟任干部进行了测试。制定全市乡镇(街道、园区)党委(党工委)书记廉洁从政专题培训班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十六)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严,出借资金收不回”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出借资金专项清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借出、谁清收”的原则,明确主体责任,终身追责。组织全市所有国有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排查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收回资金。

二是加强督查问责。准备选择部分清理工作推进不力或待清收债权任务较重的单位和地区,开展“点到点”专项督查。督促相关企业制定完善了涉及议事规则、人力资源、干部管理、财务、工程等规章制度6项,严格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定期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尤其是大额资金收到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

(三十七)关于“一些领域和关键岗位腐败案件易发多发”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将民政、招投标、征地拆迁、国有企业等行业和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纳入行动之中,全面梳理近年来在民政、招投标、征地拆迁、国有企业等行业和领域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分析研判发案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风行动”,对相关单位党组织开展专责监督,督促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督促民政部门在系统内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二是开展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针对监管不规范等问题,推进监管资源整合,起草完成《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征求意见稿;推进平台整合,起草《土地与矿业进场交易情况说明》,拟定《盐城市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减少人为自由裁量权,推进实施建设、交通、水利、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五大类招标文件标准文本;推进不良行为记录电子化管理系统建设,完成管理系统建设招标方案征集;加大招投标市场和施工现场检查力度,2018年以来查处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案件10件,罚款41万余元。

三是开展征地拆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市区各征收项目均建立临时党支部,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全市23家房屋征收单位、16家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共1300余名从事房屋征收服务工作人员,面向社会作出承诺,并将承诺书予以公示。常规组织对征收搬迁项目巡查,每个项目至少巡查一次,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巡查情况。

(三十八)关于“基层和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市委、市政府召开2019年度“正风肃纪镇村行”暨“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通过市县联动、条线互动,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财务管理、议事决策、村务监督等,提升基层干群互信度和基层治理水平。

二是进一步提升基层巡察质效。将2019年确定为“巡察监督质效提升年”,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部署各县(市、区)抽取部分已巡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截至目前,已有2个县(市、区)委巡察机构开展了对5个乡镇(街道)党组织的巡察“回头看”。结合“正风肃纪镇村行”及“大走访”活动,制定了包含5大类27项监督重点内容及118条突出问题表现的对村(社区)巡察监督清单。认真执行省委巡视办印发的《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操作指引》,形成“党务+村务+财务+综合”的盐城模式。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展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将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情况,作为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是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推动各地规范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积极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经常性开展农民负担执法检查,不断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十九)关于“对已查处的重大腐败案件警示教育不够”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坚持“510”警示教育制度,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通报本地发生的典型案例。“尚德昭廉”教育馆将于4月底基本建成并试运行。近年来先后在市开发区、大城建、市属国有企业系统、盐都区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开发区和盐都区警示教育大会后,分别有6人和28人主动交待了违纪违法问题。

(四十)关于“巡视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迅速组织各地各部门对上轮省委巡视盐城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26项整改任务逐一进行排查,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逐项重新制定整改方案,对照高标准将整改措施、责任、时限进行再明确。落实“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监督重点要求,将巡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巡察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提高整改效率,确保巡视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二是切实改进城南体育中心运营管理工作。将城南体育中心运营管理质效提升工作列入城南新区2019年产业招商“十大载体”项目,初步完成商业规划方案和招商政策方案。制定完善《城南体育中心2019年度拟承办活动计划表》,先后赴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与有关演艺单位开展文体活动洽谈5次,2月17日至19日在体育中心东北广场举办了“正月十五淮剧闹城南”活动,3月份举办2019盐城市足球超级联赛、甲级联赛,拟于4月27日举办“城南体育中心群星演唱会”。目前,园区体育场、户外训练场等平均每天免费开放时间超8小时,较好满足了民众户外休闲活动的需求。

三是扎实推进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北院区一体化发展进程。加大从北区调拨医务人员、设备物资和临床科室组建力度。南区新增9个病区,新增诊疗组26个,增加床位385张,实现开放床位1504张。推进门诊急诊系统建设,新增专家门诊35人,专科门诊5个,23个临床科室全面开放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加强病区管理和配套服务,提高患者收治率。门诊和病区调整以后,南区就医患者明显增长,3月份,门、急诊16599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48.91%;入院病人3287人,比去年同期增长45.33%;手术室手术812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97.88%;床位使用率达87.5%。

四是提升盐镇水街项目效益。打造“水街庙会”文化旅游综合体,春节期间组织舞龙舞狮民俗巡街、水云阁舞台文艺表演等庙会活动,游客人数约36万人次,元宵节当天游客达22万人次,央视新闻联播两次专题报道了水街庙会盛况。加强串场河文化带的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加强与夫子庙文旅集团全面合作,推动项目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市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督查和面上掌握的情况看,还存在一些不深入、不到位的地方,比如责任落实没有完全“到边到底”、一些地方和单位整改措施不够精准有效、整改成果还不够牢固等。下一步,我市将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深刻汲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惨痛教训,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坚定不移、常抓不懈抓好后续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同时,以抓好巡视整改为契机,引导全市上下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更大力度推进开放沿海、接轨上海,绿色转型、绿色跨越,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统筹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

一是增强“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深层次推进解放思想,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四巡”工作制度,推动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做到入脑入心、笃信笃行。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把党的声音传播好,把社会进步的主流展示好,把人民群众的心声反映好。组织实施“固本培源”“铸魂补钙”“强筋壮骨”三大行动,建好用好新四军干部学院,打造全市党性教育示范基地,放大铁军精神时代效应。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扛稳抓牢整改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松”的原则,保持整改工作的强力推进势头。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查遗补缺,完善提高,确保不反复、不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跟踪督查、逐项督办、逐个销号,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完成。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对需要在今后工作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排入日常工作清单,做到时察时省、善始善终。

三是深化正风肃纪,维护良好政治生态。把作风建设牢牢抓在手上,围绕打造“清风盐城”品牌,努力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一体推进“正风肃纪镇村行”和“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不断加大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力度。认真落实严管厚爱要求,深入践行“四种形态”,切实让党员干部少犯错、不犯错、不再犯同样的错。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建立政治生态监测评价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体检画像和变化情况剖析,不断净化和积极营造、维护全市良好政治生态。

四是加强成果运用,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贯彻执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高质量推进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坚持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把整改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安排,真正把问题一个个解决好、把病根一个个拔除掉、把规矩一项项立起来。持续放大整改效应,结合巡视发现的影响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寻找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有的放矢,打通制约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鼓励“想干事”的劲头、营造“敢干事”的氛围,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推进盐城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6661076;邮政信箱:盐城市府西路1号市委巡察办1158室;电子邮箱:ycswzgb@163.com。

           中共盐城市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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